“李组长,施工队拖欠的工资已经拿到手了,7000元整一分不少,感谢你们的帮助,解决了长期困扰我们的烦心事……”近日,贡山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到该县普拉底乡腊咱村打吾底小组回访村民享受扶贫政策和干部作风情况时,农户双国新一家一边熟练地翻晒草果一边颇为满意地说道。
问题的解决得益于今年5月贡山县纪委监委开展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蹲点式”暗访督查行动。工作中,专项督查组了解到实施县水利局工程项目的施工队长期拖欠当地农户薪资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主管部门落实整改,帮助当地贫困户追回4.2万元欠薪。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交总账”之年,贡山县纪委监委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监督的重大责任,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巩固脱贫成效上下足功夫,不断推动脱贫攻坚往深里走往实里做。
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高质量脱贫的成色问题
“带着政策入户,盯着问题监督,暗访不仅要实实在在的检验帮扶成效,还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查处。”为确保高质量打赢“收官战”,该县结合开展扶贫、民生、社会乱象治理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先后组织20个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组分赴全县5个乡镇26个村,对150多户农户进行走访,围绕当地县委、县政府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决策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发现扶贫领域问题84个,下发督办函31份,梳理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
与此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力促问题整改持续深化,认真对照上级纪委督导组反馈的农村安全饮水问题,该县联系水利部门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对全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责任部门及时组织开展排查,帮助5个行政村解决了供水难题。在巩固脱贫成效专项督查中,发现普拉底乡补久娃村美丽宜居项目房屋渗水情况后,县纪委监委及时向普拉底乡政府下发督办函,及时解决脱贫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压实政治责任尽锐出战
“虽然我们县已顺利实现脱贫摘帽,但实现脱贫摘帽只是第一步,要做到脱贫不返贫,必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自觉与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强化政治担当,按照‘四不摘’的要求,继续在巩固提升上下深功夫。”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进程中,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问责”这一利器,即便在“摘帽”后依然坚持力度不减,针对基层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力问题已严肃问责,2017年7月以来,共对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不力的6个单位、15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督促和推动各级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职责。
除此之外,以开展“十个一”专项行动为统领,层层压实帮扶责任,有效解决了工作推进不力、相互推卸责任等现象。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截留款物、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增加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信任感”。
2017年7月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54件,立案55件80人,直查直办40件,党纪处分59人,政务处分3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不断释放从严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
强化巡察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近年来,贡山县始终高度重视巡察监督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战略部署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及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围绕发现问题促进发展这一根本定位,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扎实推动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有效促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具体工作中,该县针对巡察与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不够的问题,采取上下联动、巡乡带村、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等方式,推动巡察工作向村组延伸,充分发挥巡察的“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坚持做到巡察监督和成果运用相结合,强化对整改工作的全程督导,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求实效,通过巡察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
2017年7月以来,全县组织开展“专项+常规+延伸”巡察8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1轮,巡察36个县直部门、5个乡镇、26个村,实现了乡、村两级脱贫攻坚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57个,移交问题线索16件,立案6件6人。
在推进全县脱攻坚工作进程中,贡山县走出了绿色生态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的特色脱贫路子,到今年5月底,该县贫困发生率从61.6%下降至0.54%,消除了延续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实现了“一步跨千年”的历史性跨越。
“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奋斗的起点。十一届五中全会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目标,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打好收官战,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日前,县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保持政治定力,继续在提升“贡献率”“辨识度”上下功夫,按照“四不摘”要求,聚焦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政策,把保障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督促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确保脱贫质量更高、成色更足。(李光梅)